2026-10-09 13:02:43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施行,首批至少16家公募披露合作平台名单,金融机构需公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
2026-09-05 18:05:59
监管通报划清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转接渠道合作红线;通报要求六类高风险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涉及金融机构、第三方平台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施行,首批至少16家公募披露合作平台名单,金融机构需公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
监管通报划清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转接渠道合作红线;通报要求六类高风险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涉及金融机构、第三方平台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