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优化护盘式回购规则
正面 2小时前证监会表示将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增强护盘式回购约束力;拟新增股价破发作为可回购情形,取消上市满六个月限制和集合竞价申报限制,要求上市36个月内公司严格履行。涉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11月2日表示,将抓紧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增强护盘式回购的约束力。规则正式修订前,证监会将加大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支持、鼓励和督促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特别是重要指数成份股公司、龙头科技股公司按照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实施股份回购,持续做好市值管理。
证监会: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的便利度,发挥市场内在稳市功能,经广泛深入调研,近期证监会拟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简称护盘式回购)作以下调整优化:一是新增股价破发作为可以开展护盘式回购的情形之一,规定护盘式回购不适用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的限制,取消护盘式回购中开盘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的限制等。二是要求上市36个月内的上市公司当股价触及护盘式回购情形的,严格认真履行上市承诺中的稳定股价措施。三是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在触及护盘式回购时及时实施回购。四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现金分红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资金纳入回购专项基金,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将一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