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部署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正面 3天前
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印发通知,部署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独居、空巢、留守的高龄、失能等安全风险较高者每两周至少探访1次。2028年底服务常态化开展。
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明确要坚持安全优先、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科技赋能的原则,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通知》明确,探访关爱的对象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并根据安全风险程度确定探访频次。将独居、空巢、留守的高龄、失能等安全风险较高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作为重点对象,每两周至少探访1次,确有需要的,可进一步提高探访频次。《通知》要求,到2026年底,各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到2027年底,县级层面建立探访关爱对象清单、需求清单

三部门发文部署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发文部署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服务,独居、空巢、留守的高龄、失能等安全风险较高者每两周至少探访1次。到2026年底全面开展探访关爱服务,2027年底县级层面建立探访关爱对象、需求、服务三类清单,2028年底服务常态化开展、长效机制全面建立。2026年12月底前依托“一表通”系统填报服务数据,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与国家“一表通”系统、“银龄在线”平台对接互联。(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