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同居丈夫杀男方判赔
负面 628.01万 3周前广东东莞法院公布一审判决,王某因妻子与已婚男陈某同居心生怨恨,持刀杀害陈某,被判无期徒刑,并赔偿陈某亲属8.7万余元。事件涉及情感纠纷与刑事赔偿。利益相关方为当事人、家属及法院。
妻子与已婚男同居 丈夫持刀杀害男方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王某赔偿陈某亲属8.7万余元。此前,王某因妻子分居后与已婚男陈某同居心生怨恨,于2024年2月持刀杀害陈某。2024年12月,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陈某亲属起诉索赔358万余元,法院认定妻子无直接因果关系,仅支持王某赔偿8.7万余元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