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区等代驾挪车醉驾案二审维持原判
9月2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女子酒后在小区内等候代驾期间挪车撞上护栏涉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刑事裁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5年2月,李怡(化名)酒后在小区内等候代驾期间挪车撞上护栏,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237.90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2026年7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8月21日,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怡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李怡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同时举报一审法院存在“未发布开庭公告”等审判程序违法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