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追讨保证金再审被驳

负面 1天前
商家追讨13年前2万元保证金;天津二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因超过法定诉讼时效驳回再审申请。
商家王女士此前提起诉讼要求友谊商厦二号店等退还2万元品牌进店保证金被一审天津河西区人民法院驳回,11月2日,澎湃新闻从当事人王女士处获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其追讨13年前2万元开店“保证金”一案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因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驳回其公司的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