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布科技创新融合意见

正面 1周前
中办国办发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意见提出健全创新激励、放宽市场准入、完善科技金融和人才协同机制。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领域突破。

中办国办: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等方面尽职免责机制

《意见》提出,完善创新激励和评价政策。健全创新活动全链条政策体系,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等政策。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等方面尽职免责机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提高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的比例。将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等作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评估和科研人员评价的重要内容。

中办国办:在新业态新领域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探索开展承诺即入制

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提出,健全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破除不合理限制创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制度障碍,在新业态新领域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探索开展承诺即入制。加强新技术应用监管,探索“沙盒监管”方式。推动健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法律法规,完善科技伦理制度规范。

中办国办: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创新人才担任产业导师、产业教授

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提出,加强人才协同培养和使用。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完善科技、产业部门等多方参与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推广校企联合、工学交替和“双导师制”。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选派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政策,推广科技特派员等模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创新人才担任产业导师、产业教授。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家。

中办国办: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

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提出,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构建与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强化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健全长周期考核、差异化监管和退出机制。推广“创新积分制”,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量化评估。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

中办国办:推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试点向民营企业开放

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提出,全面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完善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定机制。推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试点向民营企业开放,扩大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范围和规模。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建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容错纠错的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支持企业牵头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等向企业开放制度。加大各类科技人才计划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

中办国办:开展颠覆性技术挖掘甄别,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提出,以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底层技术研发,开展颠覆性技术挖掘甄别,加速科学发现和技术突破。实施产业创新工程,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推动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其中提出,健全研用一体的成果转化应用机制,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实施并主导成果转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或岗位,强化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专业化服务,通过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加快成果应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其中提出,完善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定机制。推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试点向民营企业开放,扩大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范围和规模。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建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容错纠错的研发准备金制度。
【中办、国办:在新业态新领域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探索开展承诺即入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意见提出,健全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破除不合理限制创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制度障碍,在新业态新领域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探索开展承诺即入制。加强新技术应用监管,探索沙盒监管方式。推动健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法律法规,完善科技伦理制度规范。
【中办、国办: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意见提出,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工程,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强化基础零部件及基础元器件攻关,突破关键基础软件,攻克关键基础材料,加强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研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其中提出,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底层技术研发,开展颠覆性技术挖掘甄别,加速科学发现和技术突破。实施产业创新工程,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
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要求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为重点,推动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要素融通、全方位保障,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融共促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