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实行差异化管理

中性 20小时前
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采取正面清单方式区分设施农业用地方式。备案层级提高到县级并强化监管。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采取正面清单方式区分设施农业用地方式,并从设施农用地选址、规模、备案、登记、监管等方面完善举措,促进农民群众增产增收,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通知》强调,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并强化监管,将设施农用地备案层级提高到县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在严把备案关的同时,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切实保护权益、便民利民。要强化设施农用地监管,存在纳入“设施农业使用土地负面清单”情形的,注销备案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设施农用地管理模块,实施全链条、

我国将对设施农用地实行差异化管理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对设施农业使用土地实行差异化管理:没有破坏耕作层的设施农业(如小型农田水利、水肥一体化设施)仍按原土地用途管理,不用新办用地手续;破坏耕作层、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种植养殖等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按设施农用地管理,需备案;未纳入正面清单的设施按建设用地管理。选址上鼓励使用戈壁、荒漠、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土地,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生产设施规模不作限制,附属设施实行用地比例和规模上限控制。(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