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法院判安置权优先

正面 1周前
湖南衡阳雁峰区法院审结一起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法院认定安置权优先,事关生存权。涉及被拆迁市民、开发商及法院。

安置房被抵还能办证吗?湖南衡阳一法院:安置权优先,事关生存权

近日,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雁峰区人民法院公众号10月16日发文阐述了该案案情——多年前,市民某甲与某开发商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双方明确约定,由开发商拆除某甲原有旧房,以产权调换的形式,将某安置小区某栋某室房屋作为安置房交付给某甲。协议签订后,某甲严格按照约定履行搬迁义务,积极配合完成拆迁工作。后续因家庭资金周转困难,某甲暂时未能结清房屋剩余款项。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判令涂销案涉房屋的抵押权登记,开发商及相关抵押权人需全程配合完成抵押涂销手续,同时由开发商协助某甲办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