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费提取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住住房物业费、装修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该政策自2026年10月21日起施行。涉及天津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增自住住房物业费、新购住房装修费等提取情形。职工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物业费,年提取金额合计不超3000元。涉及缴存职工与住房消费。

南京发布通知,支持装修和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按发票金额核定,每平方米不超1000元,家庭最高15万元。申请时限为发票开具起1年内,同一家庭限一次。